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 >> 相关政策 >> 正文
科研
科研信息
社会服务
学术交流
相关政策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办法

2016年03月13日  点击:[]

项目结题

1.项目负责人提出成果鉴定申请:推荐5位鉴定专家(填写姓名、职称、工作单位、专业和研究专长、主要代表著作及成果简介、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鉴定专家须为外单位人员,外省专家至少3名),报送学校社科处。经省文化厅报全国艺术规划办审批,待批复后可进入结项程序。

2.准备最终成果打印稿(隐去个人相关信息)和最终成果简介7套。

3.提交《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7份。

4.省文化厅负责邮寄鉴定材料并汇总专家审批意见并报全国艺术规划办。专家鉴定时间一般1个月左右。

5.省文化厅向全国艺术规划办提交正式结项材料。如须重新填写《结项审批书》或成果修订,待文化厅通知。